2008年10月19日 星期日

很難過的一週

這一周是我來到美國以來最不開心的一週,不只是不開心,還很難過跟憤怒。因為發生了很多事情,有好多的原因。

首先是在我從台灣來美國之前,我寄了兩箱書跟一箱衣服過來,其中比較小箱的一箱書跟衣服我都已經收到了,唯獨就缺了一箱將近20公斤的書,當時我說要寄書到美國去的時候,大家都說我神經病,因為書又重而且寄去也不一定會看,但是我還是寄了,因為我覺得那些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書,例如說有我上了近兩年的日文課本,上面有著我上課期間紀錄下來的筆記,還有其他一些我工作上會需要看的程式設計相關的書,因為一直遲遲未收到,甚至已經超過了海運最長的寄送時間了,所以我打了電話回去台灣基隆郵務處詢問狀態怎麼樣,結果他們說已經寄到了,所以我只能從美國郵局這邊去查簽收人是誰了,我委託了公司行政部門的人幫我查詢,結果收到了美國郵局傳真過來的簽名影本,是一個叫做「Tess」的人簽收的,ㄟ.....這個人就是我們公司的人事啊,所以我的包裹應該在公司囉!於是我去找了Tess問他有沒有簽收這樣的包裹,結果他說「喔.....好像有印象喔!那天早上我來公司上班經過大廳時,郵差剛好送來,我就簽收了,因為我看收件人姓林,所以我以為是公司另外一位姓林的同事的,我記得我好像打電話叫他去大廳拿了,因為那箱書很重,我拿不動,然後因為那天有客人來,我忙著去招待客人就沒去管這件事了,那我幫你問問看那個人吧!」然後問了公司另外一位姓林的同事,他說他沒有接到這樣的電話過,也沒有拿,總之那箱書就這樣消失了,其實我很生氣我覺得既然簽收了,你就有責任把他交給收件人手上,不然就不要簽收,這樣不負責的態度讓我很生氣,但是又不能怎麼樣,即使他賠償,也無法彌補我辛苦寫的筆記,重新買一本書容易,重點是自己整理的筆記無價啊,更何況裡面還有什麼東西我也不記得了,不知道是不是還有什麼無法買到的東西,既然會花這麼多錢寄過來的,一定是很重要的東西啊!

另外一件事情是,這裡拜我的台灣同事過來美國出差,在他來這裡之前,我從台灣拍賣買了一台數位相機寄到公司給他請她過來出差時,順便幫我帶過來,結果他一到機場打電話跟我說他的行李被別人拿走的樣子,因為他找不到他的行李,他趕緊跟長榮聯絡請長榮協尋,然後因為很晚了他就先回飯店了,第二天還好找到了,長榮說有位乘客拿錯了行李,結果行李送回來,什麼都沒有缺,就缺了我托他帶的那台數位相機,我就問我同事「你的行李沒有上鎖嗎?不然怎麼會被人拿走了呢?」他說「沒有啊!因為海關不是會檢查嗎?所以不能上鎖啊」Oh my God,竟然有人托運行李不上鎖,如果裡面沒有什麼貴重物品就算了,問題是你把一台全新的數位相機放在裡面啊,怎麼可以不上鎖呢,雖然美國海關檢查的嚴,但是可以用TSA的鎖把他鎖起來啊!如果真的不想鎖的話,那就應該把相機帶在身上才對,然後雖然後來又通知長榮告訴他們這件事情,不過找回來的機會很渺茫了,長榮說會幫忙詢問那位旅客,不過因為你沒上鎖,所以中間誰都可以隨時打開來拿你的東西,也不一定是那位旅客拿走的,而且如果真的是那位旅客拿走的話,打電話去問他也不會承認的,就算要航空公司賠償,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,行李每公斤賠償美金20塊錢,數位相機一台不到一公斤,能賠償回多少呢?

這個禮拜又因為公司趕進度,每天都忙得焦頭爛額,連週末兩天都到公司去搞到半夜,還要面對這樣令人難過的事情,真的是很不好過,唯一感到值得高興的事情是我終於考到了駕照了,拿到了ID,但是這又能彌補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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